





二、什么情況下可以報廢勞保用品
在使用勞保用品過程中,發(fā)現勞保用品出現以下任意一種情況時,應給予報廢處理,不得再使用:
1、不符合標準或行業(yè)標準或地方標準;
2、未達到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監(jiān)察機構根據有關標準和規(guī)程所規(guī)定的功能指標;
3、在使用或保管儲存期內遭到損壞或超過有效使用期,經檢驗未達到原規(guī)定的有效防護功能低指標。
三、應該如何處理報廢的勞保用品
1、對于強制報廢的勞動防護用品,需要進行統一的回收,然后交由部門統一處理。
2、對于在正常使用過程中造成損壞的勞保用品,可去部門出具證明,然后到部門進行更換。
3、對于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更換或領取,必須以舊換新,對于過期、損壞等報廢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集中存放,定期消毀,嚴防流失。